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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申报2013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4 发布者:管理学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西省学位办《关于申报2013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改革研究课题和优秀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研函【201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3年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科研第一线现职研究生导师(不包括副导师和外省在我省的兼职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一般应以省部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或基地、省工程中心、省级人文社科基地、新兴交叉学科、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科为依托,团队应具有合理的研究梯队,承担着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已被评为我省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的,不重复参评。
  二、申报条件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施行)〉的通知》(晋教研【2006】15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晋教研【2012】1号)中规定的评选条件申报,申报优秀导师者凡未达条件者一律不送专家评审,历年获得山西省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请到http://yjsxy.sxu.edu.cn/xwgz11/xwlw/index.htm查看。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和校企合作优秀导师团队由符合条件的导师及导师团队自主申报,研究生院组织初评和推荐,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后,组织申报者填写《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申报表》(见附件三)和《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硕士导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和重要成果等复印件),报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版发送至yxf@sxu.edu.cn。
  五、申报要求
  本次评选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应在报省教育厅的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结果,在教育厅、省学位办网上公示30天,如没有异议,将予以表彰。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如属于单位的问题,要通报批评。

  各项申报材料请于4月26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203房间。联系电话:7018251。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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